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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2008-6-20 14:42:00 (493 次阅读)

( HJ/T 373-2007 2008-01-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污染源监测,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水排放、废气排放手工监测和比对监测过程中采样及测定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监测工作。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

* 以上信息为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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