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7年再生资源行业财税风险防范高层研讨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我国再生资源行业是循环经济领域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国家在再生资源行业的管理政策还不完善,特别是税收政策存在不确定因素,行业内部对企业如何发展产生了疑惑。针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税收政策问题,200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国家环保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行业协会等单位就组成联合调研组,对此进行了调研(参见《关于调研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办税[2006]13号),预计于不久出台相关政策。为了帮助相关企业解析国家在再生资源行业方面的财税政策及其走向,规避经营风险,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资源供应链管理工作委员会决定召开“2007年再生资源行业财税风险防范高层研讨会”, 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审计署等有关领导,企业财税风险控制资深专家,讲解和探讨有关再生资源行业财税管理政策等与企业有关的财税实务。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内容 (一)最新财税政策解析及动向讨论 1、国家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经营等税收政策动向; 2、相关优惠政策运用; 3、国家最新管理政策走向分析; 4、参会代表与有关领导和专家的互动问答。 (二)企业涉税风险分析及防范 1、废旧物资经营中的操作风险; 2、企业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分析; 3、纳税评估案例分析; 4、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5、重要财税法规解析; 6、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7、企业应对思路与办法。 (三)审计 1、再生资源行业审计重点; 2、审计风险事前规划。 (四)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审计署、税务官员及相关研究机构、知名企业围绕再生资源企业财税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及疑难案件解析、知名企业代表发言 二、研讨会特色 1、来自国家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机构征管、稽查人员的师资; 2、代表与政府领导直接交流; 3、 企业代表与经验丰富的涉税风险控制专家直接进行现场交流; 4、 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 三、参会对象 企业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主管会计和办税人员等 四、时间、地点及费用 1.日期:2007年3月17日—3月20日,3月16日全天报到。 2.地点:华侨宾馆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华信路3号 3.会议费用:2200元/人(含会议费、食宿、宴会、考察费等) 请于2007年3月15日前将会议费汇款至会议指定帐户: 户 名:北京中万会议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白云支行 银行账号:01090507200120108097214 4、会议限定人数在200人以内。
六、联系方式: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资源供应链管理工作委员会 王艳红 010—85863393 边疆 010—85860131 传真: 010—85863393 Email: bbcdd363@sina.com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资源供应链管理工作委员会 二零零柒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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