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为落实全省关于地方税务部门征收排污费的重大改革,省政府在召开全省贯彻《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研究部署全省排污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并决定10月1日起,排污费由环保开票、地税征收、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发表讲话,副省长阮成发主持会议。省环保、地税、财政领导就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副县长纪道清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收看收听了电视电话会。
电视电话会后,副县长纪道清要求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认识排污费征收改革的意义,认识这项改革是美化环境、服务南水北调、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环境的需要,是落实“谁污染谁治理”政策的需要,是规范排污费征收的需要,搞好环保、搞好节能减排的需要,环保、地税、法制办、财政、银行、法院、物价、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促进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严格征收标准、严格职责、严格环保动态管理、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时间要求,在10月1日前做好准备工作,加快方案制定,加大宣传,抓紧培训工作人员,抓好队伍建设,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建立相关档案,确保顺利推进改革、促进节能减排、搞好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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