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生资源行业产排污系数核算课题组工作全面展开 |
| 2007-12-18 13:27:00 (4179 次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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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行业产排污系数核算工作开展较晚,时间紧、任务重,在相关文件缺乏、经费不到位的情况下,领导小组开会决定自己垫付经费,全面开展工作。 为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再生资源行业产排污系数的核算工作,课题组对工作小组的划分进行了调整,为节约时间,按照省级行政区的完整性及地域相近性,将全国范围内的再生资源行业产排污系数核算划分为三大区域:广东、福建地区;江浙一带;环渤海地区,11月下旬分别由领导小组成员带队赴各地展开调研和实际监测工作。 广东、福建等东南沿海地区是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之一,也是国内外媒体主要关注的地区,广州、中山、江门和惠州又是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比较集中的城市。2007年11月下旬,由课题组领导小组成员之一刘强带队到广东省汕头、惠州、广州、中山和江门等城市开展调研和委托监测工作,共落实企业15家。与企业环保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座谈,收集企业历史监测数据和环保验收数据,将接下来要开展的实际监测工作通知企业;与当地环保局和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人就如何进行实际监测的问题进行研究,说明本项目要求的取样标准和样品分析标准,商请委托当地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实测企业进行监测。 江浙一带,也是我国再生资源的主要集散地,11月下旬,由课题组领导小组成员之一高延莉带队对江苏常州、江苏邳州、浙江台州和安徽界首等地近20家企业进行了调研和委托监测工作,与企业和当地环保局的相关负责人沟通、探讨之后,达成委托监测协议,签订委托监测任务书。 为保证再生资源行业产排污系数的代表性和覆盖面,考虑到我国工业企业的南北差异性,天津、河北、山东等环渤海地区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也作为本项目的主要调研和实测对象。由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刘坚民带队,赴河北文安、天津静海、山东临沂等地进行调研和实测工作,达成委托监测协议。 在这次全面的调研和实测工作中,也遇到了许多的问题:(1)地方企业尤其是一些小型企业或者小作坊经营户对这项工作普遍不配合,调研过程中地方环保局和企业对这项工作不理解,有抵触情绪;(2)由于再生资源企业绝大多数都经营多种原料和产品,单测某一品种将增加很多工作量;(3) 基层单位对普查工作的了解很少,我们与部分企业提起这项工作,他们显得很茫然,加上普查办给省环保局的函没有到达,我们只能通过单位关系甚至私人关系做工作,企业才勉强允许我们进行实际监测。 在工作中也涌现出了许多感人的事迹,比如课题组高延莉同志在安徽调研时,由于所住宾馆非常潮湿,加上长时间的长途奔波,导致腰疾复发,仍然带病工作,直至任务完成后已不能走路,只得在合肥住院治疗。虽然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课题组成员团结一致,不畏艰难,顺利完成了第二阶段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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