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旧家电回收难题多 企业大多没准备好 |
| 2008-1-15 15:25:00 (573 次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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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关注多年、呼吁多年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终于出台了。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国务院在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年将《条例》列入一类立法计划,而且前不久经国务院法制办审理已原则通过,再经过一些相关程序之后,近期有望出台。
据了解到,《条例》明确规定废旧家电回收将推行生产者责任制,家电经销商或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对废旧家电进行回收,并交给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否则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生产企业并应对消费者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消费者不得擅自丢弃和拆卸废旧家电,应交售给家电经销商、售后服务机构或回收企业。《条例》将废旧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产品列入首批回收处理产品目录,并提出由国家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下称“专项资金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另行制定。
据李静介绍,实际上,专项资金办法的草案已经制定出来了,不过,由于国务院尚未正式颁布《条例》,所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也尚未对外公布专项资金办法草案。根据专项资金办法草案,国家准备向生产企业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补贴回收处理花销。李静表示,这些资金究竟如何收取,政府也在作相应的研究,会考虑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使这个办法有可操作性。根据专项资金办法草案,不会向电器经销商(零售商)征收专项资金。李静解释说,从销售环节征收专项资金,操作难度太大,所以目前只能向生产环节收取。
●回收市场混乱环境污染加剧
目前,我国电视机社会保有量已超过3.7亿台,冰箱和洗衣机也分别达1.5亿台和1.9亿台,大部分是从上世纪80年代进入家庭的,基本已到报废年限。从2000年起,我国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到了报废年限。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废旧家电回收再利用中心高级工程师田晖告诉记者,废旧家电中含有多氯联苯,对人体有致癌作用;电器中含有的重金属如铅、镉、水银等经过掩埋,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会污染地下水;电脑含有700多种化学原料,其中50%对人体有害。然而,由于家电回收处理的难度较大,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体系,家电厂商只是简单地负责生产销售,而废旧家电的回收基本上是靠街头“游击队”,处理则是靠家庭作坊,这种混乱局面的存在不仅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还导致因为处理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频发。
专家指出,非正规的回收处理厂因为技术人员和设备不到位,在处理废旧电器时无法对产生的废水、废渣进行有效、环保的处理,而电子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如果处理不当,其危害甚至比直接把废品扔掉还要大。
●消费者找不到正规回收队伍
随着消费者环保意识的日益加强,废旧家电对环境的危害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找不到正规的回收队伍,消费者在处理废旧家电时经常是欲卖无门,最后只好卖给街头回收“游击队”了事。
家住北京丰台区的陆忠诚老先生是位退休教师,他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家里的电视和冰箱都更换了,本来想把淘汰的家电卖给正规企业,可是找了好几家家电卖场,都没能如愿,因为他们都表示只能以旧换新,不单独收购废旧家电。最后一次,陆老先生看到欧尚超市门前在举办以旧换新活动,就请人将家里的旧电视和冰箱运到了现场,可还是被拒绝收购。无奈,只好转而卖给了在活动现场附近守候的“游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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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信息为 中国消费者报 提供,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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