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县着力推进“节能减排示范县”建设,计划到“十一五”末全县环境质量达标率95%以上。
永定县出台节能减排中长期和年度规划,建立节能减排监督机制,到“十一五”末全县环境质量达标率95%以上。该县加强合同管理。目前,闽福建材公司与厦门林发电器有限公司签定高压电机变频调速能源项目服务合同,并将在全县企业中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易佰特节能照明、德泓光电、双湖实业太阳能热水器等项目建设为基础,大力引进节能产品生产项目。继续实施农村沼气池补助政策,每口补助1400元,到2010年全县农村沼气池达1.5万口以上。同时,为农村困难党员赠送节能灯具,推广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对节能产品实行财政补助,开展创建“节能型机关”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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